身邊的朋友下決定離婚了,我覺得她很有勇氣。其實分開真的不容易,五年了,是什麼讓我想要僵住在這裡?
回到前一次見面,我們一起去吃壽司郎,那種不管怎樣就是要一起吃一餐的發瘋,對呀,跟你相處的時候我常常是很瘋的,反而比較像青少年在談的那種戀愛,不顧一切,情緒大起大落,好像世界繞著我們旋轉的那種程度,我能意識到跟你相處的那個我是很開心的,也是很放縱的,我們的關係與你的承接,讓她可以這麼放肆的快樂。
這幾次你有生活上的需要時才會過來找我,我有時會覺得我是你的工具人嗎?那我要怎麼解釋吃完壽司郎之後你的親吻?
有沒有可能其實分開,或者即使雙方都還有感情,仍然想要分開?
或者說,分開不見得是因為不愛了?
那又為何要分開呢?
會不會分開之後,那僅存的支點,就會瞬間崩塌了呢?(好啦應該是不會)
如果以現況來說仍然在關係裡,不交流,但我們對彼此的承諾的意義又是什麼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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