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打鬧鬧加上突如其來的捉弄玩弄(?)是主人最喜歡的小活動,
但主人這禮拜不知道打翻了什麼醋罈子,一直用香和前主人的梗鬧我。
其實香這方面的經驗真的沒有很多,仔細想想,過去每一段感情或激情吧,好像都沒有這類的困擾存在,因為不是時間維持得太短,不然就是沒太投入什麼心思(喂),因此也沒必要和身邊人提起自己的過去,也就沒有被別人吃醋之類的事,最多是我吃醋別人而已!
突然今天我意外看到鄧醫師的一篇文章,發現把裡頭的「前男友」通通換成「前主人」,或廣義一點,換成「前男人」也是非常之通順啊~
對小香而言,尤其是以下這段(括弧是我自己加的!):
...如果已經交往新的伴侶(主奴)──「身邊已經有了新情(主)人,但是我仍然和前情(主)人維持朋友關係。」這樣的人,如果我們問問:「你能否接受你的現任情(主)人,也和他的前情人(M)維持朋友關係呢?」多數答案都是:「不行!」
為什麼自己可以,但別人卻不行?人們總是認為自己的自制力比另一半好!就像飆車一樣,如果自己是駕駛:方向盤、煞車、油門都在自己可以控制的範圍裡,隨時要往右就往右、要倒車、要前進,自己都可以決定,總覺得沒甚麼好擔心的;但如果駕車的是別人,坐在一旁的自己,常會大量地擔心,不知道身旁的人會不會突然失控或失誤,把倆人一起帶向毀滅這是自己不能預期與控制的。一般認真對待彼此關係的人,不可能喜歡另一半與完美前情人(主人)有密切的互動。
我想尤其是像香和彥主人這樣有著情侶關係+SM關係的伴侶,較符合以上的句子吧。
嗯好吧,香應該要好好反省,來看看要做什麼改變才好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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